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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与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12-22浏览:

人事处(与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1、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规划,拟定学校人员发展计划,制定全校各类人员编制方案。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与调整,组织对各部门岗位设置的核定,配合各部门制定岗位职责。

3、制订和完善学校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4、负责全校人才引进及教职工的调配,办理教职工调动手续。

5、负责岗位聘任的组织工作,做好待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

6、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涉及员工发展的各项工作,包括教师资格认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负责教职工的培训进修工作和工人等级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和校内津贴的管理工作。

8、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考核、奖惩以及违纪处理等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请假、探亲报销的审批手续。

9、负责一般干部、教师及工人的人事档案管理及政审资料服务工作,负责人事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维护和利用工作。

10、负责学校人事师资、劳动工资等各项统计报表的上报。

11、负责人事方面的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及离职等手续。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布置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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