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南通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8-07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接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局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通委人才办〔2016〕13号)(附件1)要求,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南通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226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对象与条件

选拔对象与条件按照《南通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执行。

二、选拔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第一层次1名、第二层次3名、第三层次5名。

三、选拔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2),由部门统一或个人单独提交至人事处。

2.人事处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人进行初评选拔,对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推荐至南通市参加评审。

四、相关要求

1.“226工程”是南通市为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程,也是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平台,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请各位老师认真准备,踊跃申报。

2.提交的选拔推荐材料包括《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2份及附件材料1套,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和《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档(发至jsfzzx@jcet.edu.cn),截止日期为8月10日(星期五),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南通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

2.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3.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8月7日

附件1.南通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doc (46 KB)

2019-04-01 13:54

附件2.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doc (131 KB)

2019-04-01 13:54

附件3.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33 KB)

2019-04-01 13:54




上一篇 我校召开2024年思政教师挂职锻炼座谈会 下一篇 关于组织推荐改革开放40周年纺织工业功勋人物候选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