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候选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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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接省里通知,中华职业教育社决定在全国职业教育战线开展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杰出教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评选对象为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专业课、实习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任教师。 评选条件详见《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评选条件》(附件1)。 二、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和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2.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确定我校上报的拟推荐对象; 3.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拟推荐对象; 4.报送推荐材料。 三、相关要求 1.请各部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初审和择优推荐工作,已在前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中获奖者不得推荐; 2.请各部门于6月18日(周一)下班前将《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5份(含电子档)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套(按目录归类整理,标注页码,单独成册,不需胶装)送至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3.不明事宜,敬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孙中涛,电话:81050067(内线8067)。
附件:1.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评选条件 2.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申报表
人事处 20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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